【典型案例】滨海新区通报2起履职不力典型问题

栏目:党风廉政 发布时间:2021-01-19

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加快建设美丽“滨城”,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,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抢抓机遇,积极履职尽责,滨海新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履职不力典型问题。

 

       天津市滨海新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、原专职副会长范玉,党组成员、原副会长杨金升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,违规批准发放未休年休假补贴问题。2017年7月,经范玉、杨金升等人批准同意后,区红十字会职工高某于2017年9月28日至10月8日赴国外旅游,共计11天,其中占用年休假3天。2018年1月,区红十字会在核定发放未休年休假补贴时,违反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,决定全额发放高某2017年未休年休假补贴,致使多发2862元,造成不良影响。范玉、杨金升不正确履行职责,明知高某不符合享受全额未休年休假补贴情况下,仍违规决定向其全额发放,其行为已构成职务违法。2020年12月,范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,2020年11月,杨金升受到诫勉处理,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,违规发放的未休年休假补贴已退还。

 

       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协综合部四级调研员张莉、学术学会一级主任科员刘艳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导致职工通过开具燃油费发票进行报销套取公款问题。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,区科协2名派遣制司机利用工作之便,开具虚假燃油费发票进行报销,套取公款共计11415元。张莉作为综合处负责人、刘艳作为财务人员,未认真履行监督、审核职责,造成损失,其行为违反党的工作纪律。2019年12月,张莉、刘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纪款予以收缴。

 

       通报指出,上述2起案例,反映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、责任意识缺失、担当精神不强,在其位不谋其职,存在“好人主义”,失职失责,没有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,强化纪律规矩意识,切实履行岗位职责,依规依法开展工作,真正做到知责、担责、负责、尽责。

 

       通报强调,履职尽责、担当奉献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夯牢政治根基,牢牢把握“真爱、共同、精神、执行”理念,压实“四个担当”,不断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、使命感、责任感,开启奋斗“十四五”、加快建设美丽“滨城”的新征程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以案为警为鉴,深刻对照查摆反思,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,激发担当精神,自觉主动担当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认识肩负的政治责任,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,扣紧责任链条,保证权力规范正确行使。要下大气力治庸治懒治无为,对有令不行、敷衍塞责、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严肃查处,坚决铲除好人主义生存的土壤,始终保持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、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疾风厉势、强劲态势,为“十四五”规划开好局、起好步提供坚强纪法保障。